企業所得稅在國稅與地稅的區別在于:
1、兩者性質的不同:國稅也稱為中央稅,國稅企業所得稅指由稅務局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稅費。地稅一般稱為地方稅收,地稅企業所得稅指屬于地方和稅務機關所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稅費。
2、兩者計征時所適用的對象不同:根據《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》規定,2009年起新增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中,應繳納增值稅的企業,其企業所得稅由稅務局管理;應繳納營業稅的企業,其企業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管理。
而由于中央印發《深化黨和機構改革方案》規定我國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,以及原來《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》中關于國地稅各自計征企業所得稅的內容已經失效,因此我國目前一般不分開國地稅計征企業所得稅,一般由國稅統一計征。